节能减排

“生态五十条”护航南水北调

文字:[大][中][小] 2014/12/15     浏览次数: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5.6亿多元资金,近30个工程项目,能够实现工程优质、资金规范,这是一份令社会各界都满意的答卷,检察院的专项预防监督功不可没……”近日,在河南省淅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驻地人大代表视察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下称“两场建设”)工程座谈会上,淅川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孙欣业由衷地赞扬。

  今年11月初,淅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驻地18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对两厂建设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视察,对检察院开展专项预防监督活动给予充分肯定。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渠首所在地,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繁多,资金巨大。为确保工程高质量建设、资金安全运行,今年初,该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渠首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并配套了50项保障措施,被称为“生态五十条”。同时启动了“护航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专项预防监督活动。首先开展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调研。组织干警实地走访丹江库区、环库乡镇、工业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56家,发放问卷调查2000余份,召开座谈会22场,还召开了由检察、水利、环保、林业和丹江湿地保护处等12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全县生态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展开大讨论,征询职能部门意见建议33条,形成了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合力。该院确定以退耕还林、水资源费征收以及两厂建设等项目作为专项预防监督重点。

  与此同时,淅川县检察院全程介入两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今年,该院已建议招标委员会对5家有不廉记录的投标企业进行调查核实;5次现场制止评委不当行为,3次警告代理公司不当言行,并联合财政、审计部门依法调阅环保、水利部门的执法台账、凭证,对排污费征收和用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进行联合审计。

  今年6月,在审计该县节水办规费征收情况时,有关部门发现并成功移送该县节水办原主任王中敏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少征水资源费137万元的犯罪线索,该案经淅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淅川县法院对王中敏作出有罪判决。同时,该院与多部门对县乡两级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实,并对香花、九重、厚坡、上集四个乡镇退耕还林情况进行实地勘验,发现并督促整改虚报林地等套取国家资金问题9处,规范资金1000余万元。
该院还对在专项预防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查找漏洞、分析原因,提出防范建议,分别向水利、林业等部门制发了12份检察建议,协助相关行业建立健全监管制度3类117项,并对12个工程项目的运行情况及水利、林业、环保三个部门的财务状况进行跟踪问效。

  自淅川县“护航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专项预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调查工程项目16个,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发现资金管理隐患8项,发出检察建议12份,立案查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危害环境资源及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7起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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