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云南出台意见加强非遗保护

文字:[大][中][小] 2018/2/27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日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云南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档案建设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和数字化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力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130项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增至500项以上,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100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人数达到1500人;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达到25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达到100个,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传习馆(所、室)数量达到300个以上。《意见》明确,加强评审管理,将符合保护条件的项目分别纳入省、州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对变质变异或不再呈“活态”特性而消亡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经批准予以更正或退出名录;对因保护不力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导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续状况恶化的单位,撤销其保护责任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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