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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上交者尊重 给文物以尊严

文字:[大][中][小] 2017/7/6     浏览次数:    

来源:人民日报

 

    故宫博物院日前为一个上交文物的普通农民何刚举办追思会,引发了不少关注。事情已经过去,但相关的讨论一直持续。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现文物要及时上报或者上交,即上交文物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文物保护法》也同时指出,对上交者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奖励,这就难免发生义务和权利不对等的情况。

  因此,对于文物上交,国家应根据文物价值、来源、上交者对文物采取的保护措施等确定奖励标准。在具体奖励上,相关基金会、社会救助等也需加入。

  当然,也有人担心,过高的奖励会不会鼓励文物盗卖?从国际来看,在有的国家,上交文物的确能获得文物价值1/4或者减免税收的奖励,而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并不适合制定太高的物质奖励。但对上交文物者给予更多的尊重,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是我们当下可以着力的。不但挖掘文物本身的故事,也讲述好上交者和文物的关联,倡导人人都是文化遗产保护者,让上交文物发挥更大的价值。

  文物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文物保护之于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让更多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既需个人自觉,也需要制度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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